某医药贸易顾问单位法律讲座讲稿大纲

文章出处:本站浏览次数:63发表时间:2012-03-20

顾问单位法律讲座讲稿大纲》

   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及违约责任:

    1、劳动合同签定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法定情况:

    劳动者有过错的解除:

    A、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录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职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给予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者无过错的解除:

    A、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B、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的

    C、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劳动合同期限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违反劳动合同的期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属于违约行为,劳动者应该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劳动者违约离职的法律后果:

    A、《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B、根据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发布的《违反《劳动法》的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即得利益的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关于公司员工在对外签定合同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合同的主要条款

    我们公司对外签定的合同一般都是买卖合同,其中包括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都包括如下条款:

    A、合同双方的姓名和住所。

    这部分我们要求员工在签定合同时,尽量要写清楚,对方公司的名字一定要写全称,公司的地址要写明确,如果有对方公司的帐号最好也写下来。如果上述情况都清楚详细的话,以后一旦发生纠纷,我公司将处于非常有利的位置,如可以简化立案手续,争取时间,同时有了对方公司的帐号,我公司可以冻结其帐户,为官司胜诉后的执行打好基础。

    B、标的

    所谓的标的就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买什么和卖什么的问题。这部分大家在签定合同时主要注意把标的的名称特定化,也就是要把要买或要卖的东西的名字写全、写清楚。(举例说明)

    C、数量

    这个条款大家在签定时一定要明确确定数量的计量方法和计量单位,最好是药业行业的通用计量方法和计量单位,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D、质量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关于药品的质量国家有特殊的规定,大家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按照国家对该种药品的规定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E、价款

    这部分比较简单,大家在签定合同时最好能够明确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的承担方式。

    F、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关于履行期限和方式你们有你们自己的方式,这里我不用多说,但是履行地点我建议以后大家在签定合同时最好写我方公司所在地。因为履行地点关系到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如果履行地点是在我公司所在地,那么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即对本合同产生的纠纷拥有管辖权。这样既可以节约我方的诉讼成本,又可以防止他方公司的地方保护主义,从而使我们的诉讼居于主动地位。

    G、违约责任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双方违反合同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而言,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以我方不违约为前提,所以大家在签定这个条款时一定要因事异、灵活处理。在签定合同前一定要考虑我方公司的违约可能,如果我方公司因为特殊原因违约的可能性较大那么违约金额可以底一些,如合同金额的5%以下,如对方公司违约的可能较大那么违约金额可以定高一点如15%左右。当然对方公司是否具有违约的可能性,大家可以根据该公司的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综合情况进行判断。

   H、解决争议的方法

   这是合同的一个重要条款,很多经济纠纷最终结果和这个条款的签定有直接的联系。在我们国家争议的解决往往有三种方式,即协商、仲裁和诉讼。一般而言前两种方式解决问题的力度都有所欠缺,所以当不能避免的情况下,大家都选用诉讼的方式。但是对于诉讼来说,合同那一方的法院管辖案件都对案件有直接的影响,这和我们国家的司法现状有很大的关系,对此我们不做深入的讨论。所以,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站在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上我要求大家在签定合同时,将争议解决的方法签定为诉讼方式,管辖法院为我方公司所在地法院。如果是我公司的销售合同则可以表述为一句话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交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是采购合同则表述为“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交由买受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关于企业职工经济犯罪的问题:

    对于职工刑事犯罪的问题,我们今天主要讲一下职工针对所在职公司所容易出现的一些犯罪。至于其他普通刑事犯罪,不多做赘述,相信在座的各位对于这些犯罪平时耳闻眼见也了解不少。对于职工在就职公司的犯罪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这两个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罪这一大类,是专门针对公司员工犯罪所确定的罪名。

    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本罪,依照我国刑法271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于,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并处没收财产。

    所谓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并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行为。

    对于本罪,请大家注意,只要有故意挪用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而不管你的动机如何。比如你家里紧急需要钱或者是其他特殊紧急条件都不能构成免罪的条件,只要你有故意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都构成本罪。另外,只要你非法挪用了公司资金,即使是你借给其他人包括公司的同事,你还是构成本罪,所以“把钱借给他人了,我自己又没得”的这种想法是不能够让你逃脱本罪处罚的。

    对于本罪,依照我国刑法272条的规定,应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于,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教大不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的有期徒刑。

    所以,希望大家在公司的工作当种,一定要划清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限,同时一定要坚持公司的财务原则,以免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把自己卷入刑事犯罪的旋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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